法庭上的真实鬼故事两则

1)砂石车

在南部(某某地检署)有位检察官(姑且称之为陈检察官)接到一个案子,

一辆砂石车撞死一位女孩子(姑且称之为林AA小姐)。根据警方现场鑑定结果,路面有轮胎来回辗压的痕迹,怀疑是砂石车在撞倒林小姐之後,反覆来回地将其辗毙,导致她当场头颅破裂,脑浆四溢。

(根据行情-撞死人是赔偿30万元;若没死住院的话,医药费至少要付几百万;一旦变成植物人的话,千万以上在所难免。你就知道为什麽砂石车在肇事之後,很想把人撞死了吧!)

检察官随即将砂石车驾驶跟老闆(姑且称之为王XX老闆)依「业务过失致人於死」提起公诉,(故意杀人部分,證据尚未确实)并要王老闆与死者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提出和解。

王老闆财大气粗,这种场面见得多了,手下的杀人车车队不知辗毙过多少人,也不甚当作一回事,只丢给死者家属一句话:『30万要就拿去,多的话就没有!』

家属不甘业者草菅人命,含泪控诉。

就在司法程序进行当中,王老闆依然赴国外旅行渡假去,钱赚得够多,生活品质还是得兼顾一下才行。

这次王老闆来到了夏威夷海滩,夏日炎炎,微微薰薰,正是小眠片刻的时机,他精挑细选了一颗椰子树下,将大毛巾一舖,就尔甜甜入梦。

出国之後的没几天,台湾警方接到夏威夷警方的通知--『王XX在夏威夷身亡!』

死因是,当他在椰子树下休憩时,一颗椰子以自由落体的状态掉落, 以重力加速度击中王老闆的脑袋,导致他当场头颅破裂,脑浆四溢。又隔了数天,台湾方面收到夏威夷寄来的调查报告;

由於王老闆因案被告繫属当中,警方乃将该调查报告转交给陈检察官。陈检察官打开牛皮纸袋,发现裏边有死亡證明书,以及照片数张 他一一拿出来加以检视,当他看到了其中的一张照片,不由得一阵寒意从脚底凉到了头顶,一张嘴合不拢来,就只照片抖动个不停。

祇见照片下方是王老闆的死状,中间一颗椰子树上,清清楚楚地刻著几个大字 --:『林AA到此一遊!』



2)叁岁的證人

吴姓男子英俊、潇灑,可惜穷光蛋,认识了蔡姓女子,肥胖、貌醜,然而钱很多,吴男为了减少奋鬥30年,便下嫁给蔡女为夫。

婚後没多久,吴男又结识江女,江女不但面貌皎好,身材诱人,更难得的是她跟自己一般般的穷,两人愈发同病相怜起来而感情日增。江女不堪长期当第叁者,一再要求吴男与蔡妻离婚。

吴男亟思人财两得,帮蔡妻投保巨额保险金之後,便将妻子杀害,欲继承妻子遗产及诈领保险金後,与江女双宿双飞。

可惜他年轻识浅,做案手法也极为欠缺经验,马上被警方突破心防,宣告侦破。检察官依照故意杀人将之提起公诉,求处死刑。

其时正当李登辉当选第一任民选总统,盛传将有大赦天下之举,吴男眼见死刑即将定谳,於是以自己为原告,以江女为被告,自诉江女杀害其妻。 意欲在拖延时间,以免在大赦之前便饮弹身亡。

自诉案由某地方法院一位年轻女法官(姑且称之为简法官)承审,女法官非常认真办案,人命关天,绝不放过任何可能的證据。 开庭时,简法官传唤吴男与蔡女所生B子出庭作證, B子当时年仅叁岁,而案发当年亦不过八个月大。

法官问B子:『小朋友,你知不知道是谁杀了****妈?』
B子:『我知道啊,是我爸爸杀了我妈妈。』

旁听席上一阵笑声,心想一定是小孩的舅舅阿姨、外公外婆教他这麽说的。

法官再问:『小朋友,是不是有人教你这样说?』
B子:『对啊,有人教我这样子说。』

这下连法官也笑了,她接著又问:『是谁教你的呢?』
B子:『是我妈妈教我的。』

笑声一下子全都不见了,法庭里面的电灯开始一闪一闪了起来。

法官毛毛的问:『****妈不是死了吗?妳妈妈怎麽教你?』
B子:『我妈妈就坐在我旁边啊,她叫我这样跟法官说的。』
法官:『嗯...那..我们今天..就..开庭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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