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鬼古:畸恋推手

宜兰员山地方有位殷实的菜贩,名叫清松,在市场摆摊贩菜,因为为人老实,又不偷斤减两,所贩的菜既新鲜又好吃,所以大家都很喜欢跟他买菜。

清松长得矮瘦矮瘦的,至今年已五十尚未娶妻,听说在三十岁以前,曾谈过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对方是一位有夫之妇,名为阿香。

阿香长得娇小玲珑,皮肤白细,嘴甜,很得人缘,因受媒婆的欺骗,嫁了一位双腿残疾的丈夫。

丈夫因双腿残疾,无法像正常人一样从事劳动工作,每天坐著改制的轮椅车,在街上、餐厅,或人多的地方沿街叫卖奖卷;而阿香为了增加收入,也到处做小工*,诸如∶缝伞、做鞋、挑菜、卖水果,甚至到工地帮人挑砂石;别看她人小,力气还满大的,加上日日劳动,练就了一副结实的身材,两支手臂又粗又壮,可以同时扛起十多公斤的重物,于是有人在暗地里给她取了个别名,叫她∶“女泰山”。

阿香和丈夫结婚之初,因感情不睦,不太和他讲话,心里一直抱怨媒人婆没有职业道德,竟将她配给肢体残缺的人,为了此事,足足有半年不曾开口跟丈夫说话,虽然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各过各的日子。

丈夫很体谅阿香的心情,因为任谁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养父母嫁给一个残疾者都难免怨叹,更何况阿香是个五官端正、颇得人缘的女孩。

丈夫给阿香很大的空间,她想做什么便由她去,但自己仍将每日所赚的钱,一分不少的通通交给她。

渐渐的,当她观察出丈夫的为人时,她便主动开口和丈夫说话,而且同意丈夫与她共眠。

没两个月,阿香既传出怀孕的消息。

丈夫好高兴自己要做爸爸了,所以更加卖力的卖奖卷,晚上不到九点绝不回家。

阿香依旧辛苦的出去卖水果、到工地做零工,他看见心里不忍,便对阿香说∶“阿香,这么辛苦的工作,不要做了吧?!多为你的身体和肚子里的孩子著想,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让你们母子过好日子。”

阿香用了千百种理由说服丈夫,让他知道自己是为了这个家在打拼,并且许诺孩子生下来之后便不再出去工作。

丈夫有感于阿香对这个家用心良苦,更加倍的疼惜怜爱她。

甚至当阿香工作比丈夫还晚回家时,丈夫还会先准备好宵夜等她,并尽自己所能的为她打理家事,让她回家后少辛苦一些。

有一天,一位不熟识的老顾客在跟他买奖券时,感慨的对他说∶

“杨仔,不要只光会卖奖券,某嘛爱顾。”

他点头道谢∶“谢谢你的关心,我会的啦!……”

他以为对方是提醒他别让怀孕的老婆还这么卖力的工作,丝毫不知道别人的话中另有深意。

遇到第二个熟客提醒他道∶“看你这么辛苦,实在是不忍心不告诉你。”

他要对方尽管说,别忌口。

那人只说了一句∶“不要只顾著*,多多注意老婆,否则以后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他在细问,那人已拿了奖券扬长而去。此刻,他才稍觉事有蹊跷。等到听了第三个人告诉他∶“早点收摊回去顾老婆。”时,他才决定今天早些收摊回去找老婆。

他将卖剩的奖券拿回家时,发现阿香还没回家,便放下东西准备到市场的水果摊去找阿香。

咦?!奇怪,水果摊根本没摆出来!

他问了旁边几个摊贩,摊贩都说不知道。有一个鱼贩朝他做了一个手势,要他过去,并偷偷告诉他∶“要找阿香,到河堤边去!我经常在那边看见她跟清松……”讲到这里,那鱼贩的老婆扯了他一下,示意他别再往下说了。

他心知有异,便问那鱼贩,“清松是谁?”

“清松就是在阿香对面的那个摊位卖菜的。”对方回答。

多可笑!阿香个在这市场卖水果这么久了,他却从未来这里过,甚至不知道“清松”是何许人也。满腹疑窦困惑著他,遂又转动那辆自制的轮椅车到河堤一探究竟。

阿香一直以为杨仔不可能来这偏僻的河堤下游,因为杨仔对她相当信任,也从未过问过她的行踪。她以为和清松的这一段孽情,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料到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当杨仔撞见阿香和清松两人正坐在靠近河边的台阶上,搭肩相偎依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宁愿是自己错看、眼花,但他唤了一声∶“阿香?”阿香回过头来,那副惊疑不安、恐惧惭愧的表情,是杨仔一辈仔也忘不了的。

“果然是你……”他惊讶得脑中轰轰作响,根本不知该如何反应。

阿香反应快,推了清松一把,“你快跑!杨仔追不上你的。”

清松先愣了一下,继而拔腿狂奔,杨仔根本追不上,追了几步,想回头找阿香,阿香已吓跑了。

杨仔满腹窝囊气,愈想愈心痛,想到他们夫妻才冰释不到三个月,竟会有如此不名誉的事发生,这顶绿帽仔不知道已戴多久了?一连串问号转得他头痛欲裂,他决定找到阿香问个仔细。

第一个反应便是快回家!他想,阿香没地方可去,必定会回家。

果然不错!阿香一回到家便躲回房里哭泣;杨仔随后赶到,在门便抓起了一支长扫帚,怒气冲冲的冲进房里锁上了门,迎面往阿香的腿痛击。

“说!这件事瞒我多久?肚里的小孩是不是他的杂种?”

阿香一直哭,一句话也不说。杨仔问不出个所以然,更是生气!便一棍棍的朝阿香猛打、乱打,打得阿香满屋子抱头乱窜,嘴里只一迳的求饶。

打得筋皮力尽依旧逼不出一句话,杨仔自感窝囊的拿著卖奖卷的钱,跑到市区喝酒去了。

第二天一早,杨仔醉醺醺的回家,竟发现阿香已在房间内用几件衣服结起来的绳子绑在梁柱,上吊自杀。

呜呼哀哉,其实杨仔是深爱著阿香的呀!这样一来,阿香肚里孩子是谁的,也成了尘封的秘密,再追究也没什么意义了!当时发生这一尸两命的惨事,震惊了员山这个小地方,大家开始议论纷纷,有的同情杨仔,有的可怜阿香,不过有一个人是众手所指、鄙弃唾骂的,那就是清松。

为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悲恋事件,清松一度不敢再上市场卖菜,甚至不敢出家门;在事发之后,他也被父亲痛打得死去活来,但是他只有一句话∶相爱有什么错?

自此后,他成为员山乡的罪人,不但适婚小姐们不正眼看他,甚至连媒人婆也不愿为他说媒,婚事就这样一年年的耽搁下来。

对清松的婚姻,也有人传说是因为清松深爱著阿香,对她依旧不能忘情,所以拒绝了婚姻这条路。

姑且不论真相如何,总之,有一天,他又高高兴兴的上菜场,一扫往日的阴霾,不管别人异样的眼光,自信十足的在市场重新卖起菜来。

别人见他如此不避讳,倒也不敢再说什么,只是背后的闲言闲语仍不断,但他视若无睹、听若罔闻,只是本本分分、老老实实的卖菜;他的菜因讲究栽种技巧、农药量少、便宜又新鲜,加上他满面笑容的待客之道,渐渐的,顾客又开始多了起来。在这之前,出现了一种传闻。

根据邻近的一位菜农说,经常在凌晨起床摘菜的清松,每次都喃喃自语,一会儿正经,一会儿笑不可遏,好像有人在陪他聊天似的。

更令人惊异的是,有一次就著灯光在采菜时,邻居菜农竟然发现他有四支手在动作,两支采,两支帮忙装篓,合作无间,动作之快,让这位菜农看傻了眼!

当菜农走近叫他时,那两支手就自动不见了,等菜农保持一定距离时,那两支双手又自动现形。

看清松一副自得其乐的模样,那位菜农肯定清松不是遇到鬼了,便是鬼附上身。

还有一位菜贩描述说,在清早将菜车拉往市场的路上,他曾看过好多次,清松的菜车后面有两支手帮忙推车,而清松在车前是一副好轻松的样子,还不到转头朝车后微笑或攀谈几句。

清松的家人则说,他的精神状况不稳定,时常将自己关在忙里喃喃自语,时而大笑、时而生气;据他的大哥说,因与清松的房间只有一墙之隔,他经常在半夜里听见莫名的女人呻吟声,及与女人的谈笑声,只要他一唤清松,声音立即停止。

问起清松与家人的相处状况,他大哥答道∶“很好哇!很正常,当他与家人在一起时,根本不觉得有什么反常的地方。”

他的大嫂说∶“每次我们问他在跟谁说话,他总是惊讶的说∶‘谁?’然后又一副若无其事的说∶‘没有,是你们听错了!’然后无趣的避开,甚至几次吵著要班出去自己住,可是阿爸说什么也不准,他只好勉为其难的住下来,但是他跟阿爸之间并不融洽,没有什么话说。”

我将菜贩之间的传言告诉他们,并问是否有见过类似的情形?

他大哥回忆说∶“有、有,我也有看过一、两次。有一天清晨他拉菜车到市场的时候,我距离他大概有三时步远,正骑著脚踏车准备去上工,当他经过路灯下时,我看见一个长发披肩工人模样的女人坐在他的推车后面,吓了一跳!用力踩著脚踏车到前面看个清楚,那女人侧著脸,五官看得不是很清楚,当我靠近时,她突然不见了。我叫住清松,告诉他我看见女人坐在他车后的事,他居然不信邪的摇摇头,说我是因为清晨光线不够,眼睛看花了。

“还有一次,天刚黑,我到屋后一条大水沟边,叫正在清洗菜车的清松回家吃饭时,赫然发现清松的身边多了一双白白的手(我想他的意思是指颜色发白的手)在帮他擦洗菜车,同样的,我一叫,那双手又不见了!”

“更奇怪的是……”大嫂接著说∶“自从清松再恢复卖菜后,每天生意都很好,也很会与客人应对,人家都喜欢跟他买菜哩!”

后来,我又去找提供整个故事给我的杨仔,经过再三游说,他才肯带我去看以前和阿香住的那栋破屋子,目前已被房东租出去,住著一对年经小夫妻。

阿香自缢的房间目前被那对小夫妻当作仓库使用,当然,他们不知道那栋房子以前发生的事。

杨仔至今还保存著一张阿香泛黄的照片,他说阿香死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照片的阿香的确是长发及肩、面容清纯可爱,一副颇得人缘的模样。

杨仔在阿春死后并未去找清松麻烦,他仍深爱著阿香,认为人死已矣,再追究过去不但有损阿香的清誉和名节,对自己来说,更是在挖疮疤。

目前杨仔在离市区不远的地方开一家刻印店,生活还算过的去,并未有再婚的打算。

问起他是否听说过那双手的传言?他说听说,但不相信。因为他认为阿香真有灵的话,不管怎么说,也应该先回来看他才对!

杨仔认为阿香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自知对不起他,没脸见他。不过他相信阿香真的有在保佑他,所以目前的这间店生意不错。

至于清松,他认为一定是“起肖”了,才会惹出一些玄玄怪怪的事情出来。

在访问回家的路上,我的鸡皮疙瘩一直未消退,脑海中挥不去的是那张巧笑可人的面容,算算若阿香还在的话,今年该有四十好几了吧!

关于那双手的传闻,至今尚未停歇,只是人们不若当时那么热中谈论了;如果人死后真有灵,还能照顾自己所爱的人并帮助他,不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吗?
Share/Bookmark


Share to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