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鬼差馆 - 第十八章 香港警察枪战之真实版无间道

   案件NO.:HKPCCDI515/01,2261/01&373-4/06
  
   这个案件在香港警队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不是警察和匪徒之间的枪战,而是警察之間的拔枪怒射,其中涉及多名警察死伤和枪支丢失,一名曾经是警校优秀毕业生的警察成为混迹在正义队伍里的魔警,最后以被击毙谢幕。
  
   2006年3月16日晚上11点,隶属尖沙咀分区巡逻小队第一队的警员冼家强,与一星期前由九龙城警区调职的警员曾国恒,在尖沙咀警署接受15分钟工作训示后,乘坐警车抵达尖沙咀天星码头开始巡逻。3月17日凌晨1时12分,两人走到柯士甸道行人隧道,在隧道中央的警员签簿处签到后,在隧道内向港景峰方向前进。凌晨1时13分,两人准备走出隧道丽泽中学出口,走在前面的冼家强正准备沿隧道楼梯而上时,突然看到梯间左边靠墙位置,有一名神情非常可疑、古怪的男子站在台阶上,该名男子戴著款式古旧的啡色胶框眼镜,黑色假发,双手放在腰间。当时冼家强想截停盘问该名男子,于是曾国恒也跟在其后上前准备和该男子进行对话,可疑男子突然向冼家强开火,冼家强倒地撞倒曾国恒,可疑男子马上枪口对准曾国恒開了第二枪。冼家强感到剧痛后意识到自己中枪,冼家强中枪后脑袋出现短暂空白迟钝了一下,并拔枪指向该男子,但对方试图用右手抓握冼家强持枪的双手,冼家强随即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并与该男子进行纠缠。可疑男子开了第三枪,没有打中冼家强头部,击中冼家强左小腿,接着扭打中可疑男子的手枪从左手跌下,冼再开第2枪,子弹卡壳,然后又开第3枪,因为双方在扭打,所以没有打中。两人纠缠期间,双方互相拉扯,该男子曾试图屈曲冼家强的双手,令枪管指向冼家强自己胸口,冼发力还击将枪管指向对方,然后,冼家强听到一轮枪声,倒地后的曾国恒连续開了5枪,冼家强感到该男子身体开始乏力,随即用力将他按在地上,两人双双倒地。冼家强负伤倒地之后,右手紧握枪
  指向该名男子,左手按动无线电通话器通知总部,直到听到增援警员到场才松开紧握的佩枪。枪击案发生后,警察指挥及控制中心在凌晨1时14分12秒,首先接到曾国恒按动通讯器的紧急掣,2秒后收到冼家强按动紧急掣,并尝试与两人联络,但没人回应,只有背景杂声。1时14分22秒,冼家强两次通知中心:“广东道行人隧道,开枪”。1时14分55秒,冼再向报告:“广东道行人隧道open Fire,救命呀”!控制中心在1时15分派遣冲锋队到场支援。1时15分07秒,冼家强向控制中心报告自己中枪。由于曾国恒和冼家强紧急报警及时,1时 15分20秒,警长黄志强最先赶到现场,发现曾国恒、冼家强和可疑男子倒卧在隧道内。现场共留下10发子弹的弹壳。当时3人全部头部中弹,隧道地板上到处都是血迹,黄志强使用对讲机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当时冼家强左手还执住趴在他身旁的疑人衣领,并向黄求救。另一名赶到现场的警长林镇雄则替疑犯扣上手铐,并翻开他的身体检查,发现他右胸压著一支已生锈、枪嘴有血渍,而且以黄色胶纸包裹枪柄的手枪。档案显示,3人彼此距离不超过1米,据此估算,3人应该是近距离驳火中弹。几多分钟后,数辆急救车赶到,三人於凌晨1时40分送抵伊丽莎白医院救治,与此同时,又有大批手持冲锋枪、身穿防弹衣的武装警察赶到,并对附近区域展开地毯式搜查,但没有找到其他嫌疑人。 3人被送往伊丽莎白医院后,医生立刻对这3名头部中弹、生命垂危的伤者展开抢救。警方从疑犯身上找到个人证件,证实疑犯是在役警员徐步高。在他身上亦发现一对警用黑色皮手套、两束分别有两条及四条的锁匙、一个放有警察委任证、警察体育游乐会会员证、身份证、住户证等个人证件的啡色钱包、两张驾驶执照及一张载列大屿山竹篙湾警岗同僚电话的通讯录经证实,徐步高当日休班。警方亦证实徐步高所持手枪的编号,与早前警员梁成恩案中被抢去的佩枪相同,而在案发当日枪内3发子弹都成功发射,留下3颗弹壳;冼家强所持的警枪,其中3发子弹有被撞槌击撞过,但只有第1发及第3发子弹成功发射,第2发留在枪内,故手枪内仍有 4发子弹。曾国恒的警枪则成功射出5发子弹,余下1发在手枪内。现场共开10枪,其中冼家强所开两枪并没有击中;徐步高所持手枪两枪击中冼家强,一枪击中曾国恒;曾国恒所开5枪则全部击中徐步高。凌晨1时45分钟,后被证实为警员徐步高的可疑男子首先伤重死亡。两分钟后,1时47分,军装巡逻警员之一的 33岁的警察曾国恒也因头部枪伤过重,医生宣布其不治身亡。
  
   曾国恒加入警队逾10年,案发一星期前才由九龙城警区调至尖沙嘴巡逻小队。法医报告指出,曾国恒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枪,子弹打穿下颚骨至骨折,至喉咙的左后方,子弹因撞击到颈椎而转向,折射至右颈方向,并将右颈的大动脉、静脉、神经线全部切断。右内颈的伤口严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气管,阻塞呼吸道致死。但由於伤势未触及脊髓及中央神经系统,法医推断曾国恒在中枪之后仍能保持清醒及一定的活动能力,故能带伤走到平台另一端,然后向凶徒连开5枪。而另外一名巡逻警员冼家强,当年28岁,绰号“加菲”,小腿中一枪,而另外一颗子弹由脸部射入贯穿,造成鼻骨及耳骨碎裂,颚骨也有骨折,多日内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无法说话不能还原现场,直到26天后恢复状况配合O記查案和还原现场。徐步高则身中五枪,都由身体右边射入,弹道方向相近。其中致命的一枪从右腋下射入,水平贯穿身体,子弹进入胸腔后,打穿其右肺、心脏及左肺,造成大量出血及心肺功能受损。其余分别击中右胸下方、右后腰、另有两枪由徐的右下背打入脊椎,足以令他的下肢即时失去感觉及活动能力。
  
   此次枪案中,警员徐步高也就是现场的可疑男子,已加入香港警队10余年,一直默默无闻。案发后,他的生前事才一一曝光。由于徐步高身带的是一支有案底的警方失枪,警员所配备的點三八左轮,警方因此将他与早前一宗杀人案和另外一宗抢劫银行案联系在了一起。他所用手枪被证实为殉职警员梁成恩的佩枪,该枪被证实多次用来作案,包括2001年底荃湾丽城花园银行劫案,案中一名保安员死亡。3月18日,接手调查该起案件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前往徐步高驻守的东涌警署搜查他的贮物柜,发现里面藏有90万元现金,以及“飞虎头套”和假发,并带领徐妻李宝玲到葵涌殓房认尸,询问情况,没有得到有用信息。

   徐步高案发时年36岁,绰号“老虎狗”,当役大屿山北警署车辆部门,在10岁的时候随家人从福建来香港,已婚并已经有了一名六岁女儿,当时住在东涌的裕东苑启东阁一单位。 他在预科毕业后即开始工作,1993年进入香港警校,在警校刻苦训练,不但以优异成绩毕业,还赢得了“神枪手”的称号,他练靶时专打假人头部,而且左右手均能用枪自如,体能和射击都很突出,毕业时获得了银笛奖。在PTS获得银笛奖非常难得,每班警员只有一个人获得。据徐之前的同事调查口供,徐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每年都报考擢升警长考试,光在2000年内,他就报考了三次。徐虽然考试成绩优异,但得不到上司推荐面试。徐的内心世界可能并非象看起来那么简单。据徐的同事称,徐步高内心“想升督察想到发烧”,他近年不断进修及自我增值,考取各类政府车辆的驾驶执照,认为自己是“文武双全”做警官的材料。 2003年,他终于获得香港警队晋升的面试机会,不过这一次他却又只获得丙级成绩,无法擢升。徐为此向上司抗议,却无法改变结果。徐在情绪低落之下,主动提出申请调往迪士尼警岗,为警车车长。据知,他无欠债记录及无不良嗜好。根据资料,徐步高为了挑战警方的办案能力,曾参加香港“飞虎队”的挑选,但最后无法如愿进入。
  
   档案记载,徐步高曾在2000年6月和一个内地的探险家从北京骑着摩托车到银川参加摩托车节,组委会還送了徐步高一件红色纪念衫。据其同事称,徐平时性格颇为怪异,说话很少,与同事也不是很合得来,当值时“失更”、总台call也不回复等现象经常出现。后来据专门来港的FBI专家分析,徐步高属于分裂型人格障碍,有自恋、妄想及反社交行为和心理,徐多次升级面试失败,估计他自感怀才不遇,才对警队产生仇恨。其妻李宝玲称,在感情生活方面,婚后迁居东涌的徐感到家人与朋友渐渐疏离,生活苦闷单调,曾有离婚的打算,虽然不知道他供养二奶、召J,但双方感情一直很好,没什么大的矛盾。徐步高曾在湾仔谢斐道租屋包 “二奶”,并多次跨境旅游,收入和支出费用相差很大。
  
   在徐步高的寓所内查到的大批物品中,除了一批书信、日记、文件及大叠剪报资料外,还有一台电脑。警方搜查徐步高的计算机资料时,电脑中把一些财经、名人及警署的消息分门别类存盘,但以领导的资料最齐全。并发现一个机密文件档案内竟有xx的个人资料、座车牌照号码,以及多张xx在港府及官邸出入的照片,还有一些xx起居、保镖情况的记录,探员又在日记内发现一些字句,其中提到“要做件惊天动地的事”。由此,警方推断他当时曾计划做出极端行为,对xx不利。警方同时发现一本属于徐步高的记事簿,记录了尖沙咀警署若干警员的巡逻资料、时间及位置,其中包括枪击案中殉职警员曾国恒及警员冼家强的资料。侦缉高级督察游乃强還在徐步高2005年记事簿中找到,他有多项关于侦查B队的记录。如“2005年4月18日,15∶00,强会山交更,2人接2人,guard有枪、接更人冇枪”。当时高层希望能够确认这名潜藏警队5年的“警魔”是否另有同党,以及他单枪匹马企图抢夺两支警枪及24发子弹的真正目的。
  
    2001年,就在徐步高晋升警长的面试失败的几个月后,港警梁成恩被人杀死,梁携带的佩枪从此神秘失踪。同年底,该支失枪首次露面,就被一名蒙面男子使用抢劫银行,一名护卫员死于枪下。警方悬红100万港币,但始终无法抓获凶手。 直至17日凌晨,这支失枪第二次出现,香港警方才将以前两宗案件与徐步高联系在一起,而当警方重新拿出他们在2001年拼出的凶手拼图,发现竟与徐步高出奇的像,因此警方案发后怀疑徐步高就是此前两宗案件的凶手,并进而怀疑他与一宗运钞车劫案有关联。香港案件记录里,在此此案发前这三宗案件全都是悬案。徐步高申请加入飞虎队,最后失败;申请做警长,得不到上级推荐也失败;申请去做机场特警,又因为年纪太大再次落榜,这一连串的事件对他来说是非常大的打击,因此这些和多宗案件发生时间相吻合的事情,很可能是促使他走上魔警之路的原因。
  
   多日后,受伤警员冼家强康复情况良好,开始回忆案发前后的细节,协助O记探员查案。案发前警员曾国恒及冼家强用对讲机与警察电台的通话及记录的录音带,当时還有其他巡逻警员通过radio听过这段对话。O记围绕这段对话作了技术上及逻辑上的分析,调查显示,曾国恒及冼家强在中枪前片刻已知疑凶的抢枪目的,随后便发生枪击案,疑凶徐步高不是突然现身以及一见到两名警员便开枪,而是徐是设了“求助诱警”的骗局,令两名警员降低警觉性,才突然拔枪施袭。冼家强回忆,徐在案发前的瞬间,貌似要向两警求助,但三人冇言语沟通。警方将调查涉案三人是否认识时,发现两名巡逻警员均不认识徐步高,而且曾国恒从九龙城警区刚调过来一周,和冼家强也不是很熟悉。此外,警方发现疑凶在尖沙咀枪击案所用的作案手法,与当年警员梁成恩被诱骗到石桃楼的做法模式相同,特别是两案均发生在两个“巡警辖区”的分界地段,显示疑凶对警员巡逻区域、交班时间等内部信息及逃走路线精心部署,而且针对警员及抢警枪的计划非常周密,自信心很高。
  
   当日案发现场,探员在徐步高身上搜出一条附有车牌号码的电单车车匙,根据车主登记资料,发现该车为另一警员所有,但案发后在附近没有找到电单车。后来警方在18日,派出新界北快速应变部队近五十人,在东涌一带展开大规模的搜索,警员全部戴上白手套,持地图环绕达东路、东涌地铁站对开搜索。当时警员分成三人一组,沿路边、墙角等停泊电单车的地点搜查。由于警员一直未发现目标电单车,后来有媒体称有“第四人”为徐步高的同伙骑走了电单车,一度传闻。但是随后几日,遂将搜查范围扩大至裕东苑外,最后O记根据徐步高设计的逃跑路线逐步细致搜索,最后在逸东邨停车场内找到了电单车,而在油麻地官涌街找到了一辆失窃客货车,证实为徐步高驾驶过来,由于当时怀疑车辆附近有丢弃枪械,警方派出O记探员、重点搜查队队员及超过六十多名机动部队警员,重返现场利用金属探测仪作地毡式搜查,寻找枪支或子弹但没有结果,因此不存在协犯之说。警方在徐步高的电单车内寻获一张记录了巡警到广东道政府合署签簿时间、巡警数目等资料的纸张,由此可分析出广东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警区及油麻地警区的警员巡逻交界,两区警员巡逻时都会经过隧道,但经由不同出口离开,路线不会重叠。警方推测是徐步高特意抄下两区警员签更时间,得悉凌晨1时半前两区的警员不会同时在隧道内出现。但是徐步高自己是警员,熟悉警区配置和人员情况,为何不选择偏僻警区抢劫巡逻警员枪支,而计划在繁华地段行动,更重要的是当时在尖沙咀警署正在开展呼声特别高、管理严格的“全警反黑”活动,实在令人费解。





作者:摆花街表哥 回复日期:2009-7-1 23:17:00 2327#

  
   警方后来模拟了徐步高的行动前路线,在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前一个半小时左右,徐步高于2006年3月16日晚上11时48分,下班离开东涌警署,徒步前往东涌裕东苑的停车场取电单车,花4分钟驾电单车往逸东邨家兴停车场。其后,他转驶一部报失客货车,由东涌开往油麻地官涌街,泊车后步行抵达案发现场,警方模拟所需时间约为33分钟,推测他当晚12时21分抵达现场,然后一直等待最佳作案时间。探员在徐步高的电单车搜获与他离开警署时穿着的衣物,相信他已经更衣做好准备了。根据当时徐步高在日记中的记载:需要大量子弹做大事。看来他真的是早已做好了准备。
  
   香港的很多地下隧道内都装有弧形镜,用来保证行人穿越时视野开阔。鉴证部门协同法医官和军火专家在案发现场模拟案情时发现,枪战现场隧道的盲点上装有的反射镜被移动过,疑犯在隧道藏身,能从反射镜看到警员出现,可以看见两名警察的动作。行人隧道内管道及平台附近共有5面凸镜,其中4面证实曾经被人移动过,使凶徒能更能观察警员进出而不被发觉,而移动后的凸镜,警察则看不见疑犯的动作。当时负责O記带队的吴炳权警司解释,根据推理应该是徐步高案发前在现场做过准备,但不存在偷袭情况,双方是正面交火,冼家强的口供是合理而真实的。案发时枪战共发射10颗子弹,找到10个弹壳和弹痕,冼家强開了2枪,曾国恒開了5枪,徐步高開了3枪。事后O記探员還在现场找到第十一个弹孔,是在隧道入口的荫棚上盖上,O記当时怀疑有“第十一枪”開火,但军火专家根据现场使用枪支、弹夹子弹分析和冼家强的口供证明,当时确实只開了10枪,“第十一枪”很可能是遗留弹痕,不是当日发生的子弹痕迹,这一點在长达一年的审理中鉴证人员都没有个很好的解释,死因裁判法庭审理时也提到这一點,当时隶属行动处总部的模型精英“训示支援组”的十多名警员,在屯门警区助理指挥官钱志聪警司率领下,实地勘察及量度现场的长度、高度及角度等数据,在法庭上制造还原实物的模型,该队虽非直接参与调查枪击案,但作为原先以反恐为目标的专业小组,可以为解构现场提供专业支援,帮助法庭解读徐步高、曾国恒及冼家强在案发现场身处的位置,并提供有关地理、地形和建筑结构的详细资料,令死因裁判官更容易掌握案发经过,这些都有力的证明了判定徐步高有罪和曾国恒殉职的事实的真实性。
  
   警队军械法证专家周俊杰在法庭回应死因研讯主任陆贻信的提问时说,法医官解剖徐步高尸身时,在其体内找到四粒弹头和一块子弹碎片,还有一粒子弹是早前由警员到医院检验尸身时,在徐步高胸口上面正中找到,弹头不在体内。经核对子弹痕迹,证实是五颗点三八口径子弹,且悉数由曾国恒的佩枪发射。周俊杰替梁成恩失枪做测试时,得出的结果是以来福线做基准。他比较同类子弹,发觉失枪的子弹有五条来福线向右旋转,这跟曾国恒体内检到的弹壳来福线方向吻合。法庭证供显示,这一枪是徐步高发射。周俊杰称法医官从曾国恒身上捡获一颗已发射铅弹芯、铜壳和碎片,而曾面部有纹理,是手枪在近距离发射时留下。理论上开枪时要先打着火帽,产生轻微爆炸,火光进入弹壳,点燃火药,产生气体逼出子弹,期间火帽和火药的残馀物会近距离释出,渗入到曾的面颊,形成斑点状的纹理。周俊杰曾为徐步高及曾国恒两人做开枪手痕迹测试,即试过用黄色混合物测试
  剂,涂在曾国恒和徐步高的手掌,若手掌变深紫黄色,便是曾经接触过铁的物质,但是两人的掌心染有乾涸的血迹,使测试没有什么效果。曾国恒的警枪是點三八Special,由于弹壳上方有凸出的铅芯,所以接触不到来福线。开枪顺序就是,第一枪徐步高打中冼家强头部,第二枪徐步高打中曾国恒头部,第三枪徐步高打中冼家强小腿,第四枪冼家强没有击中徐步高,第五枪卡壳,真正发射的第五枪冼家强没有打中徐步高,第六枪到第十枪曾国恒连续击中徐步高。
  
   我个人分析应该也是这样,因为仅仅通过弹痕检测是不能确定开枪时间的,也没有找到第十一枪的弹壳,不会有人专门捡走第十一枪的弹壳而留下其他10个弹壳;另外第十一枪弹痕与另外10枪弹痕集中区域较远,所有火力均在一米范围内近距离发射,如果这么远的距离已经驳火,就不会有三人近距离互相对着头部射击了,大家如果得闲旅游经过尖沙咀那个地下通道,還可以看见遗留在高处的部分弹痕。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双方持枪对视,同时开火,结果不一定是同时死亡,如果瞄的夠准射击也许会存在有一个人先开枪就侥幸存活的,在创伤弹道学和人体生物学理论中,神经中枢并未布满头部,只有击中大脑或面部额头的T区,才能使疑犯立即丧失战斗力,瞬间死亡。案发时徐步高如果是射中曾国恒和冼家强的面部T区,曾国恒和冼家强是决不可能向徐步高反击的。在当时,如果曾国恒和徐步高只要有一人懂得射击T区原理,尖沙咀枪击案将会是另外一种结果。因为人体心脏或内脏、肌肉组织中弹,行为信号、生物电传导还能再控制肌肉开枪,专家分析,牺牲的曾国恒警员对徐步高開的5枪,就是在头部中弹倒地后没有破坏中枢神经仍然清醒击中徐步高的心脏和肺部等。看来古代人被斩首后脑袋落地還能眨眼睛是有科学依据的,劲powerful!
  
   港警梁成恩殉职于2001年3月14日,警编号34345。2000年七月下旬,梁成恩调往梨木树警署,担任分区第三队小队长,职责包括编更,而梨木树区分成二十八个咇份(区份),只有十六个咇份有警员巡逻,早午夜及通宵更分成两段时间上班,以免转更时造成真空情况,每更有两名警署警长,三名警长及二十二名警员,另有两名电单车警员及四辆警车巡逻。石围角村分成两个咇份,分为“咇一”及“咇二”,每咇由一名警员执行职务。当日早上,荃湾警署及梨木树警署,在10分钟内先后接到有关石围角石桃楼五楼的噪音投诉,梁成恩凑巧跟同僚对调了午膳时段,在阴差阳错下受命主动前往处理案件,被伏击而走上黄泉路。据3名分别驻守荃湾及梨木树两个相邻警区的警员调查口供称,梁成恩遇害前一日及案发当日,分别于中午12时警力最薄弱的时段,接获3次神秘的噪音投诉电话,有人虚假投诉举报石围角石桃楼五楼有单元噪音扰民,需要警察协调。3月13日,梨木树警署于中午12时10分,接获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投诉梨木树松树楼的电视噪音。警方派电单车巡警到场拍门,发现水静鹅飞无人理睬,因未能联络到报案人留下的手机号码,因而离开现场。翌日即案发当日,中午12时,荃湾警署一个供内部使用、没有录音的电话响起,接电话的警员萧雯基指出,电话传出清晰、低沉而平和,感觉似三十几岁的男子声音,自称姓曾,并投诉石围角的音响噪音。但发出噪音地点地方属梨木树警区,萧雯基遂转告投诉人致电梨木树警署。
  

  (4)
  
   梁成恩生前的上司、梨木树分区第3巡逻小队主管林荫民在报告中称,2001年3月14日梁成恩原当早更,负责“咇一”巡逻,包括石围角村石桃楼,当日林荫民安排梁成恩留在警署,负责替一宗殴打案的女受害人陈小姐录取口供,故当日早上不须出勤。梁成恩午膳时间,原为下午十二时三十分至一时半,即警队所谓的 “第二围”,故午膳时间与编号33170的警员陈子坤掉换,改食“头围”即上午十一时至十二时,刚巧12时05分,梨木树警署电话响起,正是引致梁成恩死亡的虚假噪音投诉。梁已午膳完毕,于是请缨前往跟进。当日中午12时05分,梨木树警署接获一名报称姓曾的男子,投诉石围角石桃楼A座552室的音响声浪过大,值日室的警员黎颖辉按警员当值表,通知陈子坤前往。于是梁成恩主动透过对讲机向值日室警员表示,他来更替代未用膳的陈子坤,单咇前往处理投诉。林荫民指出,事发后在警方对讲机中首先听到石桃楼有一名穿着制服的人晕倒,接着收到枪声报案。他于12时38分抵达现场,发现梁成恩已死去。当时梁面部朝天,左眼凹陷,面色苍白,没有呼吸,身中5枪分别击中左肩膀、后颈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头盖骨中央,佩枪(编号为RHKP-7215)、快速上弹器及记事簿均不在现场。鉴证科和死因研讯主任指现场遗下一个带血的口罩。
  
   陈子坤在梁成恩被枪杀前已认识徐步高,他其后更被调派驻守大屿山北分区,与徐步高驻守同一分区。在调查中,这名警员曾是警方调查目标人物之一,但是后来排除嫌疑。警方在梁成恩遗体的手指甲缝中,也找到一些皮屑,后来经DNA检验后,证实属徐步高的皮肤组织。O記探员在徐步高的笔记中发现一篇日记,对梁成恩被枪杀感到歉疚,他在笔记中写道:“当时没有想过要杀梁成恩,只是梁成恩反抗,双方纠缠间,梁成恩揭开徐步高所戴面罩,看到了他的样子,他才被迫杀人灭口”,当时对梁成恩连開5枪致死。后来除了梨木树警区基本全港开始全面实行“孖咇制”(双人巡逻)。 警方在梁成恩案现场检取染有DNA的厚棉布口罩,案发地的清洁工人也不戴口罩,后证实为案犯徐步高留下,警方向零售商查询发现香港并没有生产及出售该款口罩。后来警方通过大陆公安协助和证人口中得知该款口罩来自于辽宁省。当时的警务处副处长刘玉权在梁成恩被杀翌日,看报纸发现梁成恩的案件照片中,看见梁成恩尸首旁有一袋垃圾,职业敏感认为可能有助追寻线索,向当日处理案件的警员闻讯时,发现被警员疏忽了没有查验,直接被保洁处理了,没过多久这位失职的警员于是就”奇怪“地下岗鸟。
  
   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案发生在2001年12月5日,丽城花园是香港一个私人屋苑,位于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就是因为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杀案才被大家知道。2001年12月5日中午12时10分31秒,一名身穿鲜红色长袖上衣、长着兜风耳的匪徒冲进荃湾丽城花园丽城广场6号地铺的恒生银行,匪徒穿美津浓牌(Mizuno)的球鞋和黑色便服长裤、戴白色手套及墨绿色飞虎队头套、左手持点38左轮手枪,当时巴基斯坦籍护卫Khan Zafar Iqbal立刻举枪与匪徒对峙,并以广东话对匪徒说:“你干什么?别乱动啊!”匪徒步步进逼,向护卫大喝两声:“放低枪!”但护卫没反应,于是匪徒向他开了两枪,2枪打中身上。匪徒其后攀上柜台的玻璃屏风,此时巴籍护卫Khan Zafar Iqbal虽中枪,坚持爬起来还击,站直身子,举起霰弹枪瞄准蒙面匪徒。匪徒从窗口跃下,快速去到护卫身后,动作专业身手灵活,一把将他按在地上,瞄准其后颈近距离再开一枪,Khan最终不支倒地,匪徒用枪准确非常冷静,分行经理区丽晶按动连接总行保安部的警钟,并压低声线报警,但由于声线太弱,999报案中心人员未有清楚听到内容。匪徒从4号窗攀过玻璃屏风,见到区拿着电话筒,即对她说:“咪郁,有炸弹!唔准听电话,蹲下!”匪徒最先由4号柜台的抽屉取出现金,然后发现5、6号柜没有放置现金,再搜7号及3号柜台,迅速掠去49万2880港币及1091美元,匪徒于12时11分49秒迅速离开银行,整個過程只有78秒。其后匪徒进入丽城广场,经商场后门逃往丽城花园第6、7座平台,然后沿行人天桥往海安路方向逃跑。Khan Zafar Iqbal在下午12时30分送抵仁济医院,送院前证实不治死亡。当时出门后只有一名菲佣看见劫匪摘下面具后的样貌,但此菲佣后来在徐步高被击毙后法庭开审时,拒绝从菲律宾回香港给警方作证指认,不知道何种心态。经弹道检测,案犯所使用的生锈手枪,被证实为2001年3月14日警员梁成恩殉职案中失踪佩枪,这位左右手都灵活使用枪械的神枪手在抢劫恒生银行时就是使用左手持枪射击。徐步高在每年三次的警队射击训练和考试中,都是以满分通过,可以想象枪法准确度之高。警方当年查遍荃湾区运动用品店及单车店,其中一个
  女东主调查口供在劫案发当月,2001年12月一名男子花三十港币匆匆买下挂在店外多日的落滿灰塵的头套,非常奇怪,她证实与劫匪所戴的头套款式类似。
  
   探员在徐步高的笔记中发现每宗案件的详细策划流程,包括2001年枪杀警员梁成恩、2001年荃湾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巴籍护卫被杀案,以及2006年尖沙咀杀警案的部署,发现他在策划每宗案件时,都会预先到案发现场详细视察环境地形及逃走路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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